建议编号:007
建议人:李红易
提交日期:2021-12-29
关于建立长沙市民政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议加快推进我市民政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减少恶意骗取社会救助资金,对不如实申报社会救助、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给予惩戒,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力推进长沙市民政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红黑名单认定制度。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对在社会救助领域、婚姻登记领域、社会组织领域、慈善捐赠领域存在严重违法的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对具有诚实守信、典型示范、有突出贡献的守信者纳入“红名单”,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认定为“红名单”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探索在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的评审标准中予以适当加分,在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财政项目扶持资金等。对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三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行业中推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在低保申请、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时,开展“信息真实型”信用承诺,提高各类服务对象的守法守规意识。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社会诚信环境。
承办单位(主办):
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会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结果:
办理中